白色婚纱的前世今生:古罗马婚姻仪式丰富民俗影响流传至今发布日期: 2024-05-20 来源:行业新闻
婚姻礼仪是一种积久成习的行为,反映了不同民族的婚姻意识,体现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面貌,还可当作研究婚姻形式演变的一种途径。婚姻礼仪伴随着婚姻的出现而产生,在人们心中并非只是空洞的形式,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在各种仪式中,都或多或少地积淀着人们的各种心态,诸如伤感、愤怒;有的则包含着人们的欢乐情绪。不同民族的婚姻、习俗与禁忌,反映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
一般来说,婚姻礼仪是一种积久成习的行为,反映不同民族的婚姻意识,不仅体现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面貌,还可当作研究婚姻形式演变的一种途径。古罗马婚姻礼仪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如:婚姻依礼而行,婚姻重礼轻爱,婚姻体现着等级差别和阶级限制。因婚姻形式的不同,古罗马婚姻礼仪中的一些细节是有差别的,从婚姻礼仪也能够准确的看出古罗马民俗的流传及罗马文化精神。
在古罗马,尽管从法律角度看,婚姻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特殊仪式的举行,但通常会有某些程序和安排伴随着一个婚姻。通常由家长或监护人来挑选订婚的对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双方是否门当户对,订婚双方的社会地位有没有失衡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另外一个主要的因素是订婚的双方能为各自的家族带来利益,通常是两个家族通过联姻以达到结成政治联盟或获得经济利益的目的,因此寻求合适人选的过程是极其乏味和复杂的。
最初,对于订婚没有最小的年龄限制。后来,奥古斯都颁布法律,规定:“如果女孩年龄不到10岁,那么订婚无效”。订婚仪式在女孩未来的丈夫、女孩的父亲或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不需要男女当事人的同意。随着家长权的衰微,帝国时期的法律规定:“家长为其子孙订婚须本人不表示反对,但女子仍不能拒绝家长或监护人为其选择的夫婿,除非所选择的对象是有污名者或从事贱业者,方可例外”。
在共和时期,订婚是婚姻的一种非正式约定,要有人证在场,证人常常包括共同生活的亲属或邻居,有时也缔结婚约。订婚仪式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而习惯上人们在结婚前都要订婚,这在帝国时期越来越流行。在罗马统治下的埃及,有些婚约被保留下来,有个婚约是这样的:“妻子保证呆在家里,服从丈夫,不会找情人,不会使丈夫蒙羞;丈夫保证养活妻子,不虐待她,不与其他女人生育孩子”。
订婚仪式上,女孩的父亲或监护人对她未来丈夫的父亲作出婚配的许诺。未婚夫通常把一枚无任何装饰的铁戒指,戴在未婚妻左手的第三个手指头上,认为这一手指的神经与心脏相通。在整个中世纪,男子赠给未婚妻订婚戒指的习俗广泛盛行于信奉基督教的欧洲各国,到后来,大多数国家改为交换戒指。在订婚仪式上要将嫁资的数目固定下来,在婚后分期支付,最后是宴请宾客。
在共和时期,因为订婚并不是法定的必要程序,订婚的双方可以自由解除婚约。在无夫权婚姻盛行之后,保证结婚的具有约束力的婚约失去意义,订婚发展成为简单表示同意的事情。至共和末期,在上层社会中,也许在订婚时双方的联姻是相当令人满意的,但由于政治形势的改变,这种建立在政治或经济利益上的订婚就会失去最初的意义。
“恺撒的女儿在公元前59年与塞维利乌斯·卡皮奥订婚,但由于恺撒政治利益的需要,解除了婚约,把女儿嫁给了庞培”,这一时期的订婚慢慢的变成了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附属物。在帝国时期,按照不履行婚约的原因和提出毁约方的不同,在解决方法上法律作了不同的规定:“男方无正当理由而毁约的,要丧失聘礼,同时应归还女方的全部赠与;如女方无正当理由毁约,则不得收回赠与,除返还男方的聘礼外,还要另付四倍于聘礼金额的罚金,以后改为与聘礼相等的数额。男女一方因正当理由,如担任神职、患病或从事贱业等而解除婚约,则双方互退聘礼和赠与”。
由此能够准确的看出,虽然订婚不是法定程序,但由于社会的动荡不安,常常被别有用心的人当作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的筹码,所以国家须颁布法令对之进行严格的规定。
举行婚礼活动的时间都是经过选择的,要通过占卜或其它方法选择适于结婚的日子,并把这看作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在古罗马,不是每一天都可以举行婚礼的,罗马的禁婚日很多,只有鲁莽之人才会把婚礼安排在不祥的日子中。人们总是尽心尽力地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而且还要占卜。占卜的结果一定要在婚礼仪式进行之前公布。在死者灵魂游荡之时结婚是毁灭性的,尤其对于一个寡妇再婚(因为涉及前夫)。例如,为避免死者的节日,2月18日至21日不能举行婚礼;还有5月,是拉丁人向死者献祭的月份;6月的前半月也是不吉利的时期,因为直到6月15日对维斯塔神庙的清扫才结束,将污垢扔进台伯河。6月的下半月是收获的季节,被人们称为“结婚月”。第一次结婚的人在节日举行婚礼是不吉利的,但适于寡妇再婚。
总之,一年当有1/3的时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能举行婚礼。关于婚礼的迷信,像婚姻仪式一样,是早期罗马人生活的遗风。因为古罗马人都是农夫,以土地为生,所以司婚姻的神祗——西瑞斯、特勒斯(西瑞斯是谷类女神,特勒斯是大地女神)等等都属于自然界和土地。直至近代,在意大利、希腊等国,人们仍然忌讳在5月份办婚事。
古罗马的婚礼有一连串复杂的传统仪式,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在新娘家中的仪式,然后是行进到新郎家的过程,最后是新娘进入夫家的仪式。在古罗马的大部分婚姻仪式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传统宗教和迷信观念。在举行正式仪式之前,新娘要把儿时的玩具及穿过的衣服献给家神,然后穿上她的新娘装,包括一件白色特制的短袖束腰长外衣和一件紧身褡,还要用羊毛腰带束腰,打一个“真爱结”(这个结只有她丈夫才有权解开),以保护新娘不遭受妒忌之人的巫术。
新娘的结婚面纱是一块橙红色的长方形透明织物,这种颜色象征着吉祥。面纱只盖住头,把脸露出来,鞋子的颜色要与面纱的颜色相搭配,“带上面纱,在拉丁语中对于女人来说,就是宣誓不独身”。罗马人认为头是身体最高贵的部分,因为造物主把它安置在最显眼的地方,所以在婚礼上,新娘的发式是很重要的,新娘的头发被分成六簇,用羊毛发带束在头顶成圆锥状,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发式,只作为新娘在婚礼上的发型及维斯塔贞女的发型。
婚礼的开幕式在新娘父亲的房子中举行,与新郎家的房子一样都用花和灌木装饰起来。在举行婚礼的那天早晨,新郎来到女方家中,以占卜仪式作为婚礼的开端,这是共和国早期留传下来的习俗。如果设立了婚约,双方要在10个证人面前签署。接下来的仪式因婚姻形式的不同会有些差异,罗马婚姻有两种形式——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
“夫权”的拉丁文为manu,意即丈夫对妻子(夫之女儿)具有一切方面的支配权。在古代罗马,有夫权婚姻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家长制家庭,存在于罗马共和时代,是按市民法的规定缔结的,夫因结婚对妻取得夫权,故称“有夫权婚姻”。然而,从公元前2世纪起,家庭关系逐渐发生了重大改变,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无夫权婚姻成了较为普遍的婚姻形式。虽然有夫权婚姻在法律上仍被认可,但真实的生活中有夫权婚姻逐渐减少。
至黄昏时,婚礼最重要的仪式开始,火把队伍将新娘护送到夫家。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模仿原始的掠夺婚,新郎假装把新娘从她母亲身边抢走,以此显示他的力量。新娘的朋友及旁观者共同喊着“塔拉西索”,“这个词的意思现在已经不清楚,但罗马人认为与奸污塞班妇女(即萨宾妇女)有关”,观众还会唱一些粗俗的歌曲,也许在当时被当作婚礼进行曲。途中新娘要把一枚银币献给十字路口的神,把另一枚银币作为她的嫁妆的象征送给新郎,再把一枚银币作为献给新郎家中诸神的礼物交给新郎。为了求得婚姻后多产,新郎向人群抛洒榛子,如同今天举行婚礼时洒大米一样,这种果实象征多产。整个队伍中以新娘及火把队伍最为醒目,新娘左右各站着一个男孩儿,还有一个男孩儿拿着火把走在新娘前面,这是在新娘家里点燃的,“其中必有一只火把是用山楂树枝扎成的,这是因为人们相信山楂树能驱邪”。
在到达新家之后,男孩们扔掉火把,就像现代的新娘扔掉花束一样,客人们会竞相争夺,因为拿到火把预示着长寿。接下来新娘要在门柱上涂抹油和脂肪,象征富裕的日子会到来;并在门柱上缠羊毛线,象征新娘以此作为未来的“职业”。“新娘第一次进入新家是被抬过门槛的”,这是为避免跌倒这种坏兆头的出现,也是作为新娘跨入夫家的象征。一旦进入房子,就要触摸水和火,火者,家神的表现;水者,家中祭祀常用的——洗水,这是家庭生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还是为了驱邪镇妖。然后,新娘被引到摆在正门中庭的婚床前,这是婚姻生活的开端和表象。
接下来是婚礼筵席,主人将坚果、糖果和糕点撒向宾客。为了避邪,喧闹的人群开始唱婚礼歌,一种搀杂着戏谑与谩骂的歌曲。在第二天的婚宴庆典上,年轻的妻子作为主妇第一次参加新家族的宗教祭祀,“圣火及祖先的宗教,虽然由男子历世而传继,但不完全属于男子;妇人亦参与祭祀。在未婚以前,她参加她的父亲举行的祭祀;结婚以后,她参与她的夫举行的”。这表明她正式成为夫家的一员,表明要与丈夫一起过家庭生活和宗教生活。
“从最普遍的意义来说,婚姻礼仪的社会目的是使男女的结合具有一种公开性”。
在古罗马,配偶的选择和婚姻礼仪在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中都存在着差异。贵族的婚礼极尽奢华,平民的婚礼趋于简单,对奴隶来说,也许就没有婚礼。婚姻仪式并非空洞的形式,而是对个人、家族产生特别大的影响的活动。在古罗马的婚礼仪式中,男方和女方家里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这显示出娶妇和嫁女不仅是个人的私事,要体现父母的意志,也要附合祖先流传下来的规矩。因此,可以说家族的利益制约着古罗马婚姻的缔结。现代的许多婚姻礼仪源于古罗马,例如在举行婚礼时,新娘须穿白色的婚纱,带上面纱,有伴娘等等,从中可见古罗马文化的影响力之大。